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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经典美文集

导语:每个人都是在人海茫茫中,你就要去学会思考人生.一辈子不长,要做好三件事:不自欺、不欺人、不被欺。那些得不到的,与之擦肩而过的,不必去装作若无其事,哭就大放悲声,伤后痛定思痛,然后再往前走,前头总有风景。这里励志故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五篇名家经典美文集,希望你们喜欢。

名家经典美文集

一、我的婚姻__林语堂

我曾提到我在坂仔乡和赖柏英的恋情。我们一起玩耍,一起抓鲦鱼和小龙虾。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蝴蝶停在发梢,然后缓步徐行,蝴蝶居然没飞走。成年后,她眼见我由圣约翰大学毕业后返乡。我们自觉是理想的一对。她母亲是家母的义女,她叫我“五舅”。她已经长成大姑娘了,体型偏瘦,我们都叫她“橄榄”。“橄榄”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姑娘,有一张瓜子脸,看我的时候,目光仿佛心事重重。但是我有心继续深造,她则坚持要在家乡侍候祖父,她的祖父双眼渐瞎,随时需要她搀扶。

她认定漳州什么都有,最好的水果、鱼类、瓜类和迷人的山水,样样俱全。后来“长衫”流行,我姐姐看过她穿时新的款式,相当漂亮。我记得她平时穿一袭黑衣干活儿,星期天到了,就换上一套浅蓝的衣服非常迷人。她祖父失明以前,她早上经常外出,探察夜雨之后的稻田水位。我们相亲相爱,她能献出无私的爱心,不要求回报,但是环境把我们拆开了。结果我到北平,她则嫁给坂仔乡的一个商人。

我是一个颇有前途的穷小子。吾妻则是一个阔财东的女儿,她的家世比我高。幸亏她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根据旧习俗,女孩子的教养要适应将来的夫君;她们得烧饭、洗衣、缝纫,要能做一般的家务,无论嫁到怎么样的人家,都能适应环境。除了烧香拜佛,她们不能到前厅或者公然露面。男孩和女孩差别待遇的结果,女孩子都成为绝佳的妻室,男孩子被人宠坏了,缺乏上进心,都没有什么成就。

我由圣约翰大学回来,经常到好友家小坐,爱上她妹妹c君。他们住在吾妻家隔壁。我和吾妻的兄弟也颇有交情,遂应邀到她家吃饭,席间我觉得有一双眼睛在偷看我。后来吾妻告诉我说,她在算我吃几碗饭。接着我发现,我远行换下来的脏衣服被她拿回家去洗了。没有人将我正式介绍给她。

我大二那年,曾连续上台领奖三次,在圣约翰大学的男生和圣玛利亚书院的女生之间造成小小的轰动。当时吾妻还没有进圣玛利亚书院,不过她一定听人说起过。当时我爱上大美人c君。毫无希望,c君的父亲看中一个名门富户的少爷,婚事快要谈成了。当时婚姻都由父母做主。我结婚以后,谈起这个问题,吾妻总是咯咯笑个不停。儿女都知道这回事,她不是上海人,却答应嫁给我,她想来就觉得好玩。她母亲告诉她:“和乐是牧师的儿子,不过他很穷。”吾妻得意而坚决地说:“贫穷算不了什么。”

我姐姐在学校认识翠凤,说她必是一个了不得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和c君无缘,非常痛苦。我回家闷闷不乐,姐妹们都看出来了。半夜母亲提一盏灯到我房里来,问我有什么心事。我痛哭失声,哭得好可怜。我看出这一回是c君的父亲从中撮合,知道毫无希望了,母亲也知道。

婚期在一九一九年,然后到哈佛去度蜜月。我们在圣公会教堂举行婚礼。

根据习俗,我要到新娘家去“迎亲”。她家献上龙眼茶,作为吉祥的象征,我却把龙眼全部吃掉。婚礼上,我和男傧相谈笑风生,不拘礼俗,为了表示看不起这些仪式,后来在上海,我征得吾妻同意,把结婚证书烧掉了。我说,“把证书烧掉,只有离婚才用得着。”这句话一点不假!

我要谈谈婚前的最后一夜。我请母亲和我同床。我们一向很亲密。此生我再也不能和她同床了。小时候我习惯玩她的乳房,十岁才改掉这个毛病。我真想陪在她身边。当时我还是童男哩。

孩子们常说:“世上找不到两个比爹妈更不相像的人。”翠凤外向,我内向;我是气球,她是压载物;我们就如此相互恭维。没有压载物的气球会碰到灾祸。她有条有理,生性严肃,随时穿得整整齐齐,喜欢做该做的事情。餐桌上,她总是吃方方正正的腿肉和胸肉,不吃肫肝之类的玩意儿。我一向喜欢翅膀、肝肠、脖子和一切老饕爱吃的东西。我魂不守舍、乐观,对人生抱着顽皮的看法。我讨厌一切拘谨的象征,讨厌领带、裤腰皮带和鞋带。

翠凤属于接纳万物、造福人类的“水”质。我性属凿穿万物的“金”质。

换句话说,我们是老式的婚姻,由父母精挑细选而结合。爱情在婚姻中滋长,而不是一开头就以善变的爱情为基础,年岁激增,我们学会珍惜可贵的一切。男女互补所造成的幸福也是其中之一。但是我们永远忘不了年轻时代同甘苦所建立的基石。一次又一次,她总能为家庭的福利而牺牲,做出了强有力的决定。

结婚五十周年,我送她一个勋章,上面刻了詹姆斯·惠特坎李莱的不朽名诗《老情人》:

when i should be her lover for ever and a day,

and she my faithful sweetheart tdl her golden hair was gray

and we should be so happy when eithers lips were dumb,

they would not smile in heaven till the others kiss had come,

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

幽明倘异路,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林语堂自译

我忘不了父亲到轮船上来送我们,当时我们已经登上船板。父亲凄然地望着我们。他似乎在想:“现在我送你们小两口到美国,也许一辈子见不到你们了,我把和乐完全交给翠凤,她会好好照顾你。”日后我在莱比锡大学接到父亲的死讯。

二、幸福的家庭__鲁迅

“……做不做全由自己的便,那作品,像太阳的光一样,从无量的光源中涌出来,不像石火,用铁和石敲出来,这才是真艺术。那作者,也才是真的艺术家。而我……这算是什么?”他想到这里,忽然从床上跳起来了。他早已想过,须得捞几文稿费维持生活了,投稿的地方,先定为《幸福月报》社,因为润笔似乎比较的丰。但作品就须有范围,否则,恐怕要不收的。范围就……现在的青年的脑里的大问题是?大概很不少,或者有许多是恋爱、婚姻、家庭之类罢……是的,他们确有许多人烦闷着,正在讨论这些事。那么,就来做家庭。然而怎么做呢……否则,恐怕要不收的,何必说些背时的话,然而……他跳下卧床之后,四五步就走到书桌面前,坐下去,抽出一张绿格纸,毫不迟疑,但又自暴自弃似的写下一行题目道:《幸福的家庭》。

他的笔立刻停止了。他仰了头,两眼瞪着房顶,正在安排那安置这“幸福的家庭”的地方。他想:“北京?不行,死气沉沉,连空气也是死的。假如在这家庭的周围筑一道高墙,难道空气也就隔断了么?简直不行!江苏浙江天天防要开仗;福建更无须说。四川,广东?都正在打。山东河南之类?阿阿,要绑票的,倘使绑去一个,那就成为不幸的家庭了。上海天津的租界上房租贵……假如在外国,笑话。云南贵州不知道怎样,但交通也太不便……”他想来想去,想不出好地方,便要假定为a了,但又想:“现有不少的人是反对用西洋字母来代人地名的,说是要减少读者的兴味。我这回的投稿,似乎也不如不用,安全些。那么,在那里好呢?湖南也打仗;大连仍然房租贵;察哈尔,吉林,黑龙江罢——听说有马贼,也不行……”他又想来想去,又想不出好地方,于是终于决定,假定这“幸福的家庭”所在的地方叫做a。

“总之,这幸福的家庭一定须在a,无可磋商。家庭中自然是两夫妇,就是主人和主妇,自由结婚的。他们订有四十多条条约,非常详细,所以非常平等,十分自由。而且受过高等教育,优美高尚……东洋留学生已经不通行,那么,假定为西洋留学生罢。主人始终穿洋服,硬领始终雪白;主妇是前头的头发始终烫得蓬蓬松松像一个麻雀窠,牙齿是始终雪白的露着,但衣服却是中国装……”

“不行不行,那不行!二十五斤!”

他听得窗外一个男人的声音,不由得回过头去看,窗幔垂着,日光照着,明得炫目,他的眼睛昏花了;接着是小木片撒在地上的声响。“不相干,”他又回过头来想,“什么‘二十五斤’?他们是优美高尚,很爱文艺的。但因为都从小生长在幸福里,所以不爱俄国的小说……俄国小说多描写下等人,实在和这样的家庭也不合。‘二十五斤’?不管他。那么,他们看看什么书呢?裴伦的诗?吉支的?不行,都不稳当。哦,有了,他们都爱看《理想之良人》。我虽然没有见过这部书,但既然连大学教授也那么称赞他,想来他们也一定都爱看,你也看,我也看,他们一人一本,这家庭里一共有两本……”他觉得胃里有点空虚了,放下笔,用两只手支着头,教自己的头像地球仪似的在两个柱子间挂着。

“……他们两人正在用午餐,”他想,“桌上铺了雪白的布,厨子送上菜来——中国菜。什么‘二十五斤’?不管他。为什么倒是中国菜?西洋人说,中国菜最进步,最好吃,最合于卫生,所以他们采用中国菜。送来的是第一碗,但这第一碗是什么呢?”

“劈柴……”

他吃惊地回过头去看,靠左肩,便立着他自己家里的主妇,两只阴凄凄的眼睛恰恰盯住他的脸。

“什么?”他以为她来搅扰了他的创作,颇有些愤怒了。

“劈柴,都用完了,今天买了些。前一回还是十斤两吊四,今天就要两吊六。我想给他两吊五,好不好?”

“好好,就是两吊五。”

“称得太吃亏了。他一定只肯算二十四斤半,我想就算他二十三斤半,好不好?”

“好好,就算他二十三斤半。”

“那么,五五二十五,三五一十五……”

“唔唔,五五二十五,三五一十五……”他也说不下去了,停了一会,忽而奋然地抓起笔来,就在写着一行“幸福的家庭”的绿格纸上起算草,起了好久,这才仰起头来说道:“五吊八!”

“那是,我这里不够了,还差八九个……”

他抽开书桌的抽屉,一把抓起所有的铜元,不下二三十,放在她摊开的手掌上,看她出了房,才又回过头来走向书桌。他觉得头里面很胀满,似乎桠桠叉叉的全被木柴填满了,五五二十五,脑皮质上还印着许多散乱的阿拉伯数字。他很深地吸一口气,又用力地呼出,仿佛要借此赶出脑里的劈柴、五五二十五和阿拉伯数字来。果然,吁气之后,心地也就轻松不少了,于是仍复恍恍惚惚地想——

“什么菜?菜倒不妨奇特点。滑溜里脊,虾子海参,实在太凡庸。我偏要说他们吃的是‘龙虎斗’。但‘龙虎斗’又是什么呢?有人说是蛇和猫,是广东的贵重菜,非大宴会不吃的。但我在江苏饭馆的菜单上就见过这名目,江苏人似乎不吃蛇和猫,恐怕就如谁所说,是蛙和鳝鱼了。现在假定这主人和主妇为哪里人呢?不管他。总而言之,无论哪里人吃一碗蛇和猫或者蛙和鳝鱼,于幸福的家庭是绝不会有损伤的。总之这第一碗一定是‘龙虎斗’,无可磋商。”

“于是一碗‘龙虎斗’摆在桌子中央了,他们两人同时捏起筷子,指着碗沿,笑眯眯地你看我,我看你……”

“my dear,please.”

“please you eat first,my dear.”

“oh no,please you!”

“于是他们同时伸下筷子去,同时夹出一块蛇肉来,不不,蛇肉究竟太奇怪,还不如说是鳝鱼罢。那么,这碗‘龙虎斗’是蛙和鳝鱼所做的了。他们同时夹出一块鳝鱼来,一样大小,五五二十五,三五……不管他,同时放进嘴里去……”他不能自制地只想回过头去看,因为他觉得背后很热闹,有人来来往往地走了两三回。但他还熬着,乱糟糟地接着想,“这似乎有点肉麻,哪有这样的家庭?唉唉,我的思路怎么会这样乱,这好题目怕是做不完篇的了。或者不必定用留学生,就在国内受了高等教育的也可以。他们都是大学毕业的,高尚优美,高尚……男的是文学家,女的也是文学家,或者文学崇拜家;或者女的是诗人,男的是诗人崇拜者,女性尊重者;或者……”他终于忍耐不住,回过头去了。

就在他背后的书架的旁边,已经出现了一座白菜堆,下层三株,中层两株,顶上一株,向他叠成一个很大的a字。

“唉唉!”他吃惊地叹息,同时觉得脸上骤然发热了,脊梁上还有许多针轻轻地刺着。“吁……”他很长地嘘一口气,先斥退了脊梁上的针,仍然想,“幸福的家庭的房子要宽绰。有一间堆积房,白菜之类都到那边去。主人的书房另一间,靠壁满排着书架,那旁边自然绝没有什么白菜堆,架上满是中国书、外国书,《理想之良人》自然也在内,一共有两部。卧室又一间,黄铜床,或者质朴点,第一监狱工场做的榆木床也就够,床底下很干净……”他当即一瞥自己的床下,劈柴已经用完了,只有一条稻草绳,却还死蛇似的懒懒地躺着。

“二十三斤半……”他觉得劈柴就要向床下“川流不息”地进来,头里面又有些桠桠叉叉了,便急忙起立,走向门口去想关门。但两手刚触着门,却又觉得未免太暴躁了,就歇了手,只放下那积着许多灰尘的门幕。他一面想,这既无闭关自守之操切,也没有开放门户之不安:是很合于“中庸之道”的。

“……所以主人的书房门永远是关起来的。”他走回来,坐下,想,“有事要商量先敲门,得了许可才能进来,这办法实在对。现在假如主人坐在自己的书房里,主妇来谈文艺了,也就先敲门。这可以放心,她必不至于捧着白菜的。”

“come in,please,my dear.”

“然而主人没有工夫谈文艺的时候怎么办呢?那么,不理她,听她站在外面老是剥剥地敲?这大约不行罢。或者《理想之良人》里面都写着,那恐怕确是一部好小说,我如果有了稿费,也得去买他一部来看看……”

啪!

他腰骨笔直了,因为根据经验,知道这一声“啪”是主妇的手掌打在他们三岁的女儿的头上的声音。

“幸福的家庭……”他听到孩子的呜咽了,但还是腰骨笔直地想,“孩子是生得迟的,生得迟。或者不如没有,两个人干干净净。或者不如住在客店里,什么都包给他们,一个人干干……”他听得呜咽声高了起来,也就站了起来,钻过门幕,想着,“马克思在儿女的啼哭声中还会作《资本论》,所以他是伟人……”走出外间,开了风门,闻得一阵煤油气。孩子就躺倒在门的右边,脸向着地,一见他,便“哇”地哭出来了。

“啊啊,好好,莫哭莫哭,我的好孩子。”他弯下腰去抱她。

他抱了她回转身,看见门左边还站着主妇,也是腰骨笔直,然而两手叉腰,怒气冲冲地似乎预备开始练体操。

“连你也来欺侮我!不会帮忙,只会捣乱,连油灯也要翻了它,晚上点什么?”

“啊啊,好好,莫哭莫哭,”他把那些发抖的声音放在脑后,抱她进房,摸着她的头,说:“我的好孩子。”于是放下她,拖开椅子,坐下去,使她站在两膝的中间,擎起手来道:“莫哭了啊,好孩子。爹爹做‘猫洗脸’给你看。”他同时伸长颈子,伸出舌头,远远地对着手掌舔了两舔,就用这手掌向了自己的脸上画圆圈。

“呵呵呵,花儿。”她就笑起来了。

“是的是的,花儿。”他又连画上几个圆圈,这才歇了手,只见她还是笑眯眯地挂着眼泪对他看。他忽而觉得,她那可爱的天真的脸,正像五年前的她的母亲,通红的嘴唇尤其像,不过缩小了轮廓。那时也是晴朗的冬天,她听得他说决计反抗一切阻碍,为她牺牲的时候,也就这样笑眯眯地挂着眼泪对他看。他惘然地坐着,仿佛有些醉了。

“啊啊,可爱的嘴唇……”他想。

门幕忽然挂起。劈柴运进来了。

他也忽然惊醒,一定睛,只见孩子还是挂着眼泪,而且张开了通红的嘴唇对他看。“嘴唇……”他向旁边一瞥,劈柴正在进来,“……恐怕将来也就是五五二十五,九九八十一……而且两只眼睛阴凄凄的……”他想着,随即粗暴地抓起那写着一行题目和一堆算草的绿格纸来,揉了几揉,又展开来给她拭去了眼泪和鼻涕。“好孩子,自己玩去吧。”他一面推开她,一面将纸团用力地掷在纸篓里[lizhigushi.com]。

但他又立刻觉得对于孩子有些抱歉了,重复回头,目送着她独自茕茕地出去;耳朵里听得木片声。他想要定一定神,便又回转头,闭了眼睛,息了杂念,平心静气地坐着。他看见眼前浮出一朵扁圆的乌花,橙黄心,从左眼的左角飘到右,消失了;接着一朵明绿花,墨绿色的心;接着一座六株的白菜堆,屹然地向他叠成一个很大的a字。

三、合欢树__史铁生

10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20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 还 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每说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那就写着试试看。”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也获了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到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去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四、为什么要结婚__罗兰

一位职业妇女问我:“为什么要结婚?”

我说,这问题范围很广。因为单看字面,它已包括了:

一、“人”为什么要结婚?

二、“女人”为什么要结婚?

三、“为了什么”要去结婚?

四、何必结婚?

种种现实与抽象的问题。

她没想到我如此地小题大做,倒把急于获得答案的心情暂时搁了下来,想安心和我就这个问题聊聊天了。

首先是,“人”为什么要结婚?

这问题很简单。因为如果泛指“人类”,那就是站在生物的立场。结婚,是为了传宗接代。

虽然说,不结婚而同居或只发生性的关系,照样可以传宗接代。但那样实在对所要传的后代很不方便。因为数千年来,人类根据经验,已经得到证明,要安全地抚养后代,实在不是单单的男方或女方独自的力量可做得好的,而必须双方分工合作,有人在家照顾哺育,有人出外打工谋生,才不会顾此失彼,疲于奔命。所以双方要建立一个固定的居所,有个固定的名分,负起人伦、社会与法律上的责任,使这关系巩固而公开,以免中途发生动摇或受到外力的侵害。这样才可以有效地保护及教养子女,使他们成为人类所希求的、良好的后代。所以,“人”需要结婚。

其次是,“女人”为什么要结婚?

范围由全人类缩小到单单是女性。这出发点和头一个问题有点两样。头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男女双方要结婚,这个问题是为什么女人要嫁?女人如果嫁了,就不那么独立了,就要放弃一部分或全部的事业了,生活方式和内容就会大大地改变了。究竟这种付出对女人有什么好处?如果不嫁,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是不是因为这些不良后果,才迫不得已而去结婚?

这个问题是站在“不愿顺其自然”的出发点而发的。

如果顺其自然,以人类的天性来说,人类久已发现男女应该结婚。所以女人应该结婚,这是最简单的逻辑。但站在现代妇女的立场,女人有了开创事业的欲望与能力,就不情愿再被关回家庭去抚育子女,觉得那是一种大大的牺牲。

事实也未尝不是如此。妇女有职业和家庭不能两全的问题,从这世纪的开始已经吵到了现在。问题就出在妇女想要有自己的事业,而大自然又希望妇女能回去抚育孩子,所以矛盾不已。这问题简化来说,其实也就是孩子和事业在冲突。如果只是找个人结婚,而不生孩子,女人仍然可出去创事业,不会有“离不开家”的困扰。

这也就是说,女人不愿满足造物者让人类传宗接代的要求,所以才打算站在另一个角度去问:“既然不想生孩子,为什么要结婚?除了生儿育女的理由之外,还有什么理由要建立一个家?”

这是人类后天的欲望战胜了天然的要求而产生的问题。排除了生儿育女的天然要求之后,女人在考虑结婚的时候,往往只是想到“社会习俗对不结婚的女人怎样看法”这个末节上。她们所要知道的,就只是“是不是女人不结婚会被人加以异样的眼光”、“是不是自己会有心理变态”、“会不会将来年纪大了,缺少安全感”。

换言之,这是只考虑到自身的损益而发生的问题。

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当然可以看看许多不结婚者的实际情况,作为参考。一般的经验似乎是,如果你不结婚,你就必须有个令你感到“值得”的事业。这事业可以提供你精神的寄托和生活的保障。要注意的是,它既要提供你“生活的保障”,还得提供你“精神的寄托”。而这两者时常并不一定是携手并肩而来的,但你所需要的却是两者兼备,才可弥补空虚及维持独立。

于是,就转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要结婚,那么,为了什么才去下这个决定?”这个“为了什么”是“对方要有什么条件”的意思。是为了“财富”?是为了“名望”?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出国”之类的某些方便?

这问题,看似复杂,实则简单,因为很显然,这是现实的现代人既不想传宗接代,也忘记了什么叫“爱情”,或根本否定了世上有“爱情”这回事,才产生了是为财富,是为名望,是为某项利益等旁枝末节的问题。如果人们重视传宗接代或相信爱情,其他的问题都将不难定下取舍。相反的,如果不在意后代,也不相信爱情,其他一切问题都将使男女双方结合的意义变得相当的可悲或可鄙,别人也就没什么可提供建议的了。

由于现代人既不热衷生育,又不相信爱情,所以才发生了最后一个“何必结婚?”的问题。

我也觉得,既然没有顺从自然的打算,又没有尊重爱情的心情,也就难怪现代男女有时像表演给别人看一样,聚聚散散,自己觉得好玩,别人看了也可以解闷。如果抱了这个目的,为制造“知名度”而结婚,倒不失为商业社会的一个最佳选择。找那最有名的去表演结婚,再表演离婚,在这两个项目中间,还可以表演种种插曲,“见报率”一定很高,达到广告宣传的效果将是毫无疑问。至少对你所要从事的“事业”,以商业社会的标准来说,是会由于引人注目而“畅销”不已的。精神上既可得到极大的满足,物质上亦可招财进宝,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说,假如人类都不为爱情,也不为传宗接代而结婚,好不好呢?

我觉得,反正地球已经被污染损毁到这个样子,人类的品质也不易维持水准,后代不后代,倒也真是不必认真了。说不定,不让他们出生,正是避免了他们可能遭受的浩劫呢?

五、论快乐__钱钟书

在旧书铺里买回来维尼(vigny)的《诗人日记》(journaldunpote),信手翻开,就看见有趣的一条。他说,在法语里,喜乐(bonheur)一个名词是“好”和“钟点”两字拼成,可见好事多磨,只是个把钟头的玩意儿。我们联想到我们本国话的说法,也同样的意味深长,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所以我们又慨叹说:“欢娱嫌夜短!”因为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德语的沉闷(langweile)一字,据字面上直译,就是“长时间”的意思。《西游记》里小猴子对孙行者说:“天上一日,下界一年。”这种神话,确反映着人类的心理。天上比人间舒服欢乐,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间一年在天上只当一日过。从此类推,地狱里比人间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难度;段成式《酉阳杂俎》就说:“鬼言三年,人间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过来说,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岁死,只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并不值得,在凡间已经三十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还是个未满月的小孩。但是这种“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广异记》载崔参军捉狐妖,“以桃枝决五下”,长孙无忌说罚得太轻,崔答:“五下是人间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见卖老祝寿等等,在地上最为相宜,而刑罚呢,应该到天上去受。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并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乐的绝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像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地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空对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度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想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天堂,在那里——感谢上帝,也有这一天!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电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痛苦,却不悲观,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去付。为了快活,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

把快乐分成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来,吃饱了奶就乖乖地睡,并不知道什么是快活,虽然他身体感觉舒服。缘故是小孩子时的精神和肉体还没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云状态。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宴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

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难,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而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直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mallarmé),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王丹麓《今世说》也记毛稚黄善病,人以为忧,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为燥热人道耳!”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novalis)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罗登巴煦(rodenbach)的诗集《禁锢的生活》(les vies encloses)里有专咏病味的一卷,说病是“灵魂的洗涤(puration)”。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感到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18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b.h.brockes)第一次害病,觉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einebewunderungswrdige erfindung)”。对于这种人,人生还有什么威胁?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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