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zlcsw6.com--专题资讯】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努力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为巩固“保畅通、保干净、保安全”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完善道路交通治理体系,突出违法行为打击处理质效,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四个加快建设”、“四区驱动”发展战略为指引,紧紧围绕“中国阳光花城”、“中国康养胜地”及“平安攀枝花”建设现实需求,针对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当前问题,坚持公路安全与城市畅通并重,注重标本兼治与综合施策结合,实行疏堵协调与联动协作同步,落实严格管理与人性执法共举,为我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具体目标

  通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要素系统摸底分析、优化改造一批断头瓶颈路段、施划设置一批标志标线标牌和隔离栏、建立完善一批工作机制、查处曝光一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努力实现“三个更加”(道路规划设计更加科学合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安全规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协作更加精细务实)、“四个明显”(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行秩序明显好转,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明显遏制,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持续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2017年4月10日)

  以排查摸底、查找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工作部署、先期调研等工作为重点,明确职责目标任务,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11日—2017年9月30日)

  以落实工作任务、开展联合执法、强化督导检查、广泛新闻曝光、维持平稳秩序等工作为重点,集中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以总结工作得失、提炼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等为重点,固化并保持集中整治成效,推动相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局长谢仕泉同志任组长的攀枝花市东区安监局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玉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罗斌、岑孟红负责。

  四、工作职责

  (一)共同任务。开展区域内道路交通要素摸底调研,落实专项资金整治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客货运企业、车辆销售和维修企业源头监管,开展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和文明劝导,强化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营造浓厚交通安全整治氛围。(长期坚持)

  (二)牵头对较大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倒查追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以区安办名义再次向社会层面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联合区级各部门强化重点货运源头巡查,并督导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行动结束前完成)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巡查力度,落实源头监管。由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局业务股牵头配合区交农局,落实园区、物流场站、客货运企业等源头监督责任,健全企业、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诚信记录,完善市场准入、退出及禁入制度。

  (二)注重协作配合,实行联勤联动。由区道安办牵头,定期组织召开集中整治行动协调调度会议。区安监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完成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调查摸底、隐患治理、源头管理、执勤执法等工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技术等手段,及时有效处理各类违章、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搪塞敷衍、推诿扯皮。

  (三)严格抄告通报,严肃问效追责。由区机关事务局牵头、区安办、区道安办、区目标办、市交警一、二、三、四大队配合,实行公务车辆抄告制度,对整治期内2次以上交通违法的公务车辆进行全区通报。区安办、区道安办、区目标办要密切跟踪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牵头工作完成情况,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部门未完成任务的,扣除相应目标考核分。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导致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的,或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人员逗硬问责、一追到底。

  六、工作要求

  (一)紧盯目标、强化领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建设“中国阳光花城”“中国康养胜地”“平安东区”的有效抓手,事关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安居乐业。局属各部门要认清方向,明确目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热情和态度,推进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创新方法,统筹推进。局属各科室、执法大队、辖区各企业要统筹把握总体要求与本部门实际,充分依靠社会、法治和科技力量,坚持创新理念,坚持法治思维,依法治理,坚持信息引领、科技支撑,采取有效举措,整体推进各项工作。要立足我区发展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划分,全面准确掌握各类道路交通要素基础数据,科学分析当前问题瓶颈,准确把握道路交通发展趋势,为道路规划设计、路网结构优化、交通流组织干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智能化交通管控等提供决策依据。要以系统思维推动供需平衡,推动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构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破解管理难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

  (三)依法依规,规范执法。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徇私枉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股(室)、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深度解读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目的,有意识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热点,大力宣传报道整治经验和效果,提高“交通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交通人人共享”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形成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网上网下媒体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不到位方面、责任不落实单位人员等的曝光力度,让整治全程更加透明公开,并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检验整治效果是否到位。

  (五)固化经验,完善机制。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并报送本单位开展整治工作的动态、措施和成效等信息。要认真总结提炼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将其上升为制度机制、转化为日常管理。要通过创新治理方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更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切实实分享到城市改革发展红利,真真正正感受到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安委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要求

  根据县安委办的目标要求,我镇力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三分一以上,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四、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辖区内的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校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问题;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学校放假回家及返校乘坐或师生外出社会实践包租无营运资质车辆等重大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

  五、整治措施

  (一)各村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镇辖区所属学校加强对校车安全监管和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二)各村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规划,消除隐患。

  (三)各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村村通”广播、拉横幅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发挥村级“两站两员”的宣传劝导教育作用,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各村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及时有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面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镇长丁书涛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宋瑞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安委办、综合执法中队、镇市场监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镇辖区所属学校、镇卫生院等部门及单位的负责人和各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镇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细化责任分工。

  镇交通安全站: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设施排查、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运营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安委办: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集镇内的摆摊设点治理和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配合综合执法中队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及查处建筑施工工地的违法车辆。

  镇辖区所属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派出所和执法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整治氛围。

  各村的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保障今冬明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根据省厅、市局统一安排和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案部署要求,县局决定自年11月14日起至年2月底,在全县公安机关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会议和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立足当前、抓好当前的原则,超常规,超力度,从严从紧,集中攻坚,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全警上路大管控,全面查找和治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双向四车道以上公路中间隔离设施设置工作进度,行动期间车辆正面碰撞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

  (三)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混道行驶、无牌上路、挪套号牌、冲闯红灯、违法调头、违法超车、大货车穿越城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

  (四)省道公路非现场执法率上升10%以上,发生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不发生有影响的多车相撞事故及长时间交通堵塞。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混道行驶、无牌上路、挪套号牌、冲闯红灯、违法调头、违法超车、大货车穿越城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管控路段。省道、县乡主要道路、城区道路、复杂路段,以及其他排查出的事故多发重点路段。

  (三)重点管控时段。根据同时期交通事故统计分析,14时至20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时段以及发生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的时段。

  (四)重点管控车辆及驾驶人。长途客运车辆、客运包车、卧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其驾驶人。

  (五)重点道路安全隐患。未按规定设置中央隔离设施的路段、无路侧防护设施的路段、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严重的路段。

  三、整治措施

  (一)实行全警上路大管控,把好控牢事故预防“主战场”。要树立全局意识,打破警种界限,合理调整警力配置,全警全力强化路面管控。交管大队要按照道路交通管理“包保责任制”和“35上路巡查”工作机制(即:大队班子成员每人每周至少上路3天,中队长每人每周至少上路5天)的要求,除留有必要的值班、办理业务人员外,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上去,维护交通秩序,严查严管交通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预警研判,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事故预防对策,科学用警,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要通过加强警车GPS定位系统,切实提高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认真解决路面漏管失控的问题。要针对冬春季节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增多的特点,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提前分析预测警情,进一步修订恶劣天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完善与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施工救援等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要督促公路经营管理部门落实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确保不发生因恶劣天气和道路施工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出现省道长时间、长距离的交通拥堵。

  (二)强化重点整治,形成依法严管严查的强大态势。要在潍高路交管大队二中队门口、潍高路乐安收费站、辛河路交管大队四中队门口设立3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以静制动,加强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检查。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和学生车辆的检查,要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对检查结果逐项登记,对查处的客运车辆、学生车辆超速50%以上和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及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对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的检查,要做到载重量必查、道路运输许可证必查、运输时间必查、运输线路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和防护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对查处的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安监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委托运输的企业。要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会同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无证驾驶、混道行驶、无牌上路、挪套号牌、冲闯红灯、违法调头、违法超车、大货车穿越城区、“摩的”违法载人、乱停乱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要充分发挥公路全程监控、卡口拦截系统以及测速抓拍等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作用,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路面执法工作坚持“严”字当头,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依法处理不放过,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过,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坚决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率降下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每月10日、25日为全省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单位要整体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增设临时宣传站和检查点,形成集中严管的强大声势。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在全县掀起交通违法整治高潮。

  (三)强化源头管理,筑牢事故预防第一道防线。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提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安全运行状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清查企业挂靠经营问题,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营运车辆安装和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督促运输企业落实24小时值守监控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夜间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警示车辆驾驶人,严防发生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集中整治货车隐患,对在用的重、中型货运车辆未按期参加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的,及时告知运输企业或车主补检;严格落实车辆外观尺寸、货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防护装置等查验要求,对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要严格营运驾驶人管理,每月对营运客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进行一次清理,凡累积记满12分的,要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责令企业禁止驾驶人继续从事营运,并限期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四)强化隐患整治,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要按照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建议县安委会组成工作组,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对今年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公路桥梁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公路中间隔离设施设置工作进展情况。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要逐一建立台帐,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及建议,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明确责任单位,督促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对尚未整治或者整治不彻底的,要实行挂牌督办。

  (五)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要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出发点,开拓宣传工作思路,创新宣传工作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抓住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期间节假日集中的契机,以驾驶人、中小学生、居民、村民、私家车主为重点,组织派出所、交管中队等基层民警,发动企业村居负责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和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学校、集市等,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宣传资料,以案释法,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要强化与宣传部门的配合,采取时效新闻与深度专题相结合,现场直播与新闻记者随警作战相结合,集中报道整治行动战果,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扩大宣传影响。要深化温馨提示活动,按照“畅通安全行”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尽快在城市主干道路、农村县乡主要道路、省道公路设立温馨提示语,并及时发布应对恶劣天气采取的交通管控、分流等工作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助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任大国,副局长、指挥中心主任,纪委书记,政工室主任任副组长,县局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情况调度工作。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形势稳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举全警之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切实加强规范执法。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切实规范路面民警执勤执法行为。要严格落实交通民警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协警队员的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和制度管理,严禁从事超越职权范围的活动,坚决防止因工作不规范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同时,要切实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结合季节特点,配齐安全防护装备,教育民警在执勤执法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确保民警自身安全。

  (三)切实加强工作督导。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县局将组织纪委、督察等相关单位成立督查组,不定期检查督导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督导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要建立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凡在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根据《省公安机关调查追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责任暂行规定》要求,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所在单位年终评先创优实行一票否决。

  (四)切实加强信息调度。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集中整治情况信息的调度和汇总上报,保证上报信息质量,客观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分析和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期间,每月10日、20日、30日上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阶段性工作情况,年2月28日前上报工作总结。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查看更多专题资讯相关内容,请点击专题资讯

2024 精彩故事网-故事大全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8245号